关于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09-14

全校各单位:
  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09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放假时间
  10月1日至8日放假,共8天。其中,10月1日(星期四)、10月2日(星期五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、上课。
    二、相关工作
    1.教职工、员工假期离开武汉,要严格遵守请、销假和报告、备案制度,按规定履行请假、备案等手续,并注意人身、财务安全。
    2.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各教学管理单位通知要求执行。
    3.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加强值班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、卫生防疫、校园稳定等各项工作。各单位值班表请于9月28日前通过“快速办理”发校办秘书科(陈狮)。
    4.学校领导带班、中层干部和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见附件,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(秘书)通知本单位值班干部按时到岗。
    5.学校值班室设在中原楼610室,值班电话:88386943;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88386110(南湖校区)、88384110(首义校区)。